Friday, May 09, 2008

皇冠城通道風波‧居民強移石礅阻封路

(吉隆坡)皇冠城封路事再升溫,居民於週四(8日)晚上11點強硬移開石礅阻止封路,鎮暴隊最終射水砲及發射催淚彈的強硬手段驅散人民。這也是聯邦後備隊在本屆大選後,第一次使用強硬手段。

原來只是在旁辱罵大道公司職員無理封路的居民,在行動黨斯里肯邦岸州議員歐陽捍華、泗岩沫區國會議員林立迎抵達現場後,近千名居民突然變得非常大膽,強行移走已堆在深溝裡石礅。

基於現場情況非常混亂,警方警戒居民立刻離開,否則將採取強硬手段。根據記者現場觀察,部分居民在獲悉後已逐步驅散,但鎮暴隊最後還是向居民噴射水砲及發射3次的催淚彈。

警方事後已逮捕皇冠城開路委員會主席陳文華及林立迎,並催促媒體離開現場。

阻挖溝封路警捕2男子
加影警區主任沙卡魯丁表示,警方於週四晚上扣留了兩名阻止大道公司挖溝封路工作的廿餘歲男子。

他說,當時約有150位居民在場抗議封路,居民們在警方的勸告下陸續疏散,可是,這兩名男子卻不理會警方的指示,繼續阻止封路工作。

他接受《馬新社》訪問時如此披露,但是他沒有透露被捕者的身份。

他指出,當局共出動70名聯邦後備隊員協助維持秩序,晚上約9點,警方成功勸散居民。

神手再現氣氛緊張 800居民情緒高
週四下午時分被安排進行封路工程的神手,晚上8點15分再度出現,引起在場超過800名皇冠城居民不滿,不停地以髒話辱罵神手司機。

約半小時後,一名婦女溫寶銀忽然站在十字路口前,大聲辱罵政府。原本將不滿情緒壓抑在內心的居民立刻起哄,舉起拳頭不停高喊“buka jalan(開路)”。現場氣氛頓時變得緊張。

就在此時,已結束挖掘工作的神手準備離開現場,卻遭居民圍堵。鎮暴隊及便衣警員立刻協助疏散居民及開路,但居民不願罷休,結果與警員發生碰撞,亦有居民不停高喊“有警察推人”,場面非常混亂。

居民高喊警察推人
後來,數名便衣警員從人群中強行逮捕一名頭戴頭盔的騎士,情緒高漲的居民立刻上前阻止,大家兵分兩路,一方負責圍堵警員,而另一方則負責阻止神手離開,但都遭紅頭兵阻擋。

警員為防止騎士逃走,曾一度將他壓在地上。整個過程,已被居民用手機攝錄。當警員成功將騎士帶上卡車時,車內不時發出碰撞聲及類似掌摑聲,令居民懷疑有人濫權傷人。

據居民透露,有關騎士是在聯邦後備隊為神手開路時,遭神手撞到而與警員發生拉扯,結果被誤為襲警。居民雖向在場的警員解釋情況,但騎士最後還是被警方帶往警局協助調查。

200警員護駕大道公司洋灰封路
加影大道特許經營權公司(Grand Saga)週四再次在大批警方人員的護衛下,展開更徹底的封路行動,挖開道路、置放石墩及填上洋灰。執行董事再納阿比丁聲稱,他無須任何白紙黑字,有權在該公司的地段上進行封路行動。

再納受詢及是誰下指示可以進行封路行動時,語氣囂張地說:“是我下令的”,並自稱是“Anak Malaysia”(大馬之子)。他還恫言考慮採取法律行動對付皇冠城開路委員會。

再納也聲稱,皇冠城路段前的交通安全措施、樞紐及交通燈的設備都是Grand Saga的管轄範圍,現在出現交通混亂及不安全的情況,全因開路而起。只要重設路墩封路,一切則相安無事,無須再提升該處的交通措施。

Grand Saga週三(7日)傍晚在超過200名警員及鎮暴隊員的“護駕”下,封掉皇冠城的出口。但是,近千名居民在鎮暴隊離開後的15分鐘內,合力移開所有大石墩,皇冠城出口又恢復通車, 近千名居民還高喊:“只要他們再封路,我們就會繼續拆”。

不料,態度強硬的大道公司週四再次大舉封路,警方於下午4點多派出6羅里的鎮暴隊員及一輛水炮車。鎮暴部隊並未出動盾牌,而是揮動木棍阻止居民靠近,將他們逐離至50公尺外。

騎摩多進現場接傳票
在場的居民態度冷靜, 目睹工作人員封路,及出動神手挖掘深溝,居民說:“他們有辦法封路,我們就有辦法開路”。當神手於下午6點多完成挖掘2呎半寬、1呎半深的路溝,在場居民還鼓掌歡呼,繼續等候工作人員完成封路工程。

期間,一名居民騎摩多進入封路現場,竟被交警當場開發傳票,引起居民起鬨。他們擔心交警向現場四處停放的車主開發傳票,向交警表明若要開罰單,應該連Grand Saga的車輛也一併發傳票。

加影警區主任多哈說,加影警方派出50名警員,而鎮暴部隊則有66人,延續週三所接獲的指示,繼續保護Grand Saga進行封路工作。

張慶信促發展商 現身解決封路爭議
國陣後座議員俱樂部主席拿督斯里張慶信促請蕉賴皇冠城大道發展商努魯再也(Nuru Jaya),應該立即現身解決封路爭議的棘手課題,以免事態惡化。

張慶信週四在國會與大道公司Grand Saga代表會面,深入瞭解事件的來龍去脈。

他指出,根據大道公司所提供的資料顯示,皇冠城產業發展商在進行屋業發展計劃時,曾承諾從皇冠城建造一條大道連貫加影高速大道。

他說,大道公司於1996年5月13日向大道局申請有關路段的擁有權,而大道局也在1999年4月21日批准這項申請,惟發展商必須遵守30項條文。最終,皇冠城產業發展商遲遲沒有兌現30項條文,以致建造貫連大道計劃無法落實。

他透露,儘管大道公司願意配合,可是產業發展商沒有現身,各造都無法找到發展商,以致有關課題無法解決,而且繼續惡化。

張慶信也指出,州行政議員是無權告訴人民有沒有權力開路,而應該將事件交由法庭裁決。他促請民聯不要繼續誤導人民,並且促請雪州行政議員劉天球站出來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