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22, 2008

阻大道公司封路应列优先任务

人民公正党最高理事罗志昌认为,在雪兰莪蕉赖皇冠镇路墩封路纠纷中,人民联盟雪兰莪州政府应把阻止“蕉赖-加影大道”的特许经营公司Grand Saga封路列为最优先任务,而不应一直在法律程序和技术性问题上纠缠不清,否则会有其危险性。

罗志昌说:“法律程序和技术问题没完没了,如果今天量到这里说是州政府的土地,大道公司不能封路,那大道公司只要挪后20尺再封路,这理由就不能成立了,这是一个隐忧。”

他强调,雪州政府应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竭尽所能阻止Grand Saga封路;他说,大道经营合约是由联邦政府工程部和大道公司签署,若大道公司要追究赔款,雪州政府大可请对方向工程部要,因此雪州政府其实处在非常有利的位置。

他说:“雪州政府应该在必要时展现制衡联邦政府的作用。”

罗志昌昨晚在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主讲“社区权益、资本权势与执政权力――从皇冠镇封路事件谈起”时,提出他对雪州政府的建言。这场座谈会是由隆雪华青、雪隆广青、乡青总团联谊会、万挠广东青、瓜冷福建青、雪隆潮州会馆社经组、雪隆福州青、雪隆陈氏青、雪隆惠安泉港青联办,约有120人出席。

除了罗志昌,令两名主讲人是土地运用与城市交通规划专家吴木炎及民主行动党雪兰莪州沙登区(Serdang)国会议员张念群,主持人是林欣薏。

自力救济对方官商勾结
罗志昌也是前雪华青团长,他认为皇冠镇事件看到的可恶、恶霸和贪得无厌;“政商勾结得光明正大,理直气壮,连警察都变成了‘马仔’!政府花了破亿元去月球,讲难听一点,在皇冠镇的官商勾结,为了多收几万元过路费而关了道路,也是很小气。”

面对这类官商勾结现象,罗志昌建议居民“自力救济”,集结、领导和组织群众的力量捍卫社区权益,例如雪兰莪武来岸(Broga)反对垃圾焚化炉运动和闹了20多年的霹雳州瓜拉光新村抗毒臭事件,人民都是胜利的。

他说:“人民不是没有这个力量,而是往往没有适当的集结、领导和组织。以前的‘抗争’总是由华团盖章签义,有多少人参与,无从得知;但是现在‘自力救济’团体常常相互支援,相互鼓励及取暖,在很多场合都能看到彼此。”

“这种人民社区运动看到了人民的力量,对社区运动及人民运动的发展是件好事,以后政府做任何事情都知道会面对人民质询,不敢为所欲为,因为他们知道将要付出一些代价。”

罗志昌也不忘肯定皇冠镇居民在“倒墩”行动中展现的魄力,对马来西亚的“自力救济”是很好的典范,也为以后的社会运动树立很好的榜样。

皇冠镇(Bandar Mahkota Cheras)位于雪兰莪州蕉赖11英里,蕉赖-加影大道有两个收费站(11英里及9英里),从皇冠镇这个路口衔接蕉赖-加影大道的九英里路段前往蕉赖市区,只需在蕉赖九英里收费站缴付一次过路费。不过,大道公司Grand Saga后来却在上述路口设置路墩堵路,令居民必须绕道近七公里的路途,沿着双溪龙(Sungai Long)公路从蕉赖12英里进入蕉赖-加影大道,并在11英里收费站多缴付一次过路费,来回合计马币3元80分。

当地居民已经抗争了两年,人民联盟在今年3月8日全国大选赢得雪兰莪州政权,给当地居民带来“开路”的希望,但迄今仍未能一劳永逸解决。

吴木炎:国阵政治的计时炸弹
土地运用与城市交通规划专家吴木炎在会上说,他亲眼见证了文件移交、检查和批准,很肯定皇冠镇路口乃发展商Narajaya所建,而保养工作则由加影市议会(MBKJ)负责。

他说:“在技术上,任何一条道路和土地仍然属州政府拥有,但道路的保养是属于地方政府;很肯定的是,路墩建在Grand Saga管制范围以外的地方,因此今天没有人敢站出来说这个路墩被批准了。”

吴木炎(左图)认为,社区权益、资本权势与执政势力三者不可能平衡,因为当政府和大道公司签署合约时,已典当了人民的权益,至如何典当,那是“机密文件”。

“这整个就是一个游戏――大道公司知道游戏规则,知道如何扭转乾坤;但人民不知道,新任政府更没有经过游戏的考验,所以在某个程度上有心无力。”

他说,土地合约完全超越了大道公司的权限范围,路墩才会建在别人的土地上;在大道公司的立场,合不合理不是他们的管辖范围,只要合约赋予他这种权利,他就可以为所欲为。

“但是我相信合约内肯定有整条道路的设计,如果设计是没有封路,整条路连接,那么大道公司便无权封路,只是也许公司事后思考到有这笔潜在的钱没收到,才这么做。”

吴木炎直言,私营化是人民的陷阱,私营化政策下的公路事件,更是国阵政治的计时炸弹,因此政府也一直在修改,原先是过路费每年涨价7%,但考虑到如22条道路都每年起价,就会有22场示威,所以后来改三年涨价一次,最后改为五年涨价一次。

州政府应提升替代公路
此外,吴木炎也说,既然雪州政府和大道公司完全没有合约,谁也不欠谁,而所有其他道路都属于州政府,州政府何不致力于提升替代公路,让所有车辆都能使用不收费的道路。

“如果州政府用此策略,相信就能保障人民利益,即使大道公司申诉州政府令他们少赚很多钱,州政府也完全没有权利和义务保护大道公司。”

沙登区国会议员张念群(左图)则在会上说,皇冠镇居民如此坚持他们有权使用该条公路,原因有二:一、发展商卖屋时曾以此路作卖点,保证居民能使用此条道路,不用给过路费就能直接去到主要大道;二、羊毛出在羊身上,买屋子的部分价钱已计算了发展商建设该条公路的成本在内。

她说,雪州行政议员刘天球曾在加影市议会开过几次会议,发展商Narajaya在会议中明确表明相关路段属于他们,而市议会也明确说明Grand Saga设路墩时没向市议会申请;在场的联邦大道局(Lembaga Lebuh Raya Malaysia)代表也肯定地说,Grand Saga从来没有获得允许设置路障。

“这就是说,不管那条路是属于州政府还是联邦政府,Grand Saga两边都没有提出申请也没得到批准;他们这是非法设置路墩,非法建筑就可以拆除。”

张念群是一名律师,她说,加影市议会绝对有权拆除路墩,从法律角度这绝对没有争议性。不过,事情并非想象中顺利,因为在居民拆除路墩的两个星期之后,大批警察到场帮助Grand Saga重新设置路障。

张念群质疑警方的偏颇态度,她说:“我们质问警方为何为了一家私营机构出动如此大阵仗,七、八辆水炮车,还发射催泪弹,这是基于什么理由?警方却推说不需要给我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