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12, 2008

开路委员会申请庭令遭否决

蕉赖皇冠城开路风波今日闹上法庭。在吉隆坡高庭今日确认加影——蕉赖大道经营公司Grand Saga,有权在经营特许权范围内建立石墩,并否决居民要求阻止大道公司设置石墩,阻止居民使用有关出口的庭令申请。

随着高庭做出宣判后,大道公司今午旋即发表文告,宣布他们会将会继续设置石墩以封路。

质疑州政府勘查结果不完整
Grand Saga执行董事再纳阿比丁(Zainal Abidin Ali)在文告中指出,大道公司质疑早前的勘查结果是不完整,因为他们未曾受邀参与勘查石墩所处在的位置。

“(我们)在今日审讯前未曾接获勘查结果的副本,但是通过媒体所接获的地图,Grand Saga质疑有关地图是不完整,因为当局并未进行协调,确定之前遭到拆除的石墩所处在的位置。因此,我们不认同有关勘查结果。”

“随着法庭拒绝发出庭令(于开路委员会主席陈文华),在等待独立(测量师)确认有关勘查结果的同时,Grand Saga会继续在面对争议的经营路段设置石墩。”

裁决经营范围内有权设石礅
Grand Saga和皇冠城开路委员会今日分别把案件带上吉隆坡高庭。前者是针对石墩遭到拆除一事,向陈文华、雪州行政议员刘天球和加影市政局提出了民事诉讼;后者则通过陈文华入禀申请书,要求高庭发出庭令禁止大道公司设置石墩,阻止居民使用有关出口。

不过,高庭在听审后,拒绝发出庭令给陈文华,并裁决Grand Saga有权在经营路段范围内重新建设石墩。陈文华在接受《当今大马》电询时也确认有关裁决。

问题关键是过路权无关地段
刘天球日前是引用测量与图测局的勘查结果,证实石墩是在州政府土地上。不过,再纳阿比丁今午驳斥,最重要的问题并非石礅所处的位置,而是路权(rights of access)。

“Grand Saga相信,在1989年联邦道路法令和1998年联邦道路(加影——蕉赖大道)条规下,他们针对经营特许权内路段的权力是非常清楚。代表州政府的刘天球无权允许(皇冠城居民)通车进入大道。”

他也对一系列的拆除石墩行动感到遗憾,并表示此举会影响许多人,特别是有关路口使用者的安全。

“在采取行动拆除石墩前,受到影响的单位和有关当局应该先获得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