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13, 2005

住宅区出入口不宜摆卖

南洋商报

双溪龙镇D座组屋及长青园公寓居民行动委员会主席张国兴认为,当局应考量夜市新地点是当地住宅区唯一的主要出入口,绝对不是一个适合夜市小贩摆卖的地点。他指出,夜市搬迁不只影响居民,让众人有家归不得,更引发公众,尤其是小孩的安全问题。“居民若碰到紧急情况却因这种不适当的安排而被无法进出,结果酿成不如意事件,届时谁来负责?此外,车辆进出该处虽行驶速度缓慢,但若有小孩突然冲出来或因人多而车辆动弹不得,发生意外时谁又将负责?”居民许森文则不满有人居然以组屋居民多是租户为理由,建议当局将夜市搬迁至路旁,他强调,居民是人,租户也是人,人人都享有最基本的权益,这个理由如此牵强,何以当局居然会接纳,着实令人费解。此外,根据规定,夜市小贩理应在傍晚6时才开档,但部分小贩却于下午3、4时就开档,他于下午5时30分左右抵达路口时,已难以进入组屋范围。帕玛比拉说,她被堵塞在路口整整45分钟才能抵达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