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23, 2005

双溪龙小贩须在粪池旁摆档 违例者将受对付

南洋商报

加影22日讯- 加影市议会坚持蕉赖双溪龙镇的早、夜市小贩必须在化粪池的地点摆卖,违例者将受到对付。假如小贩还是违例执意在商业区的原处摆卖,市议会除采取执法行动对付外,也将不会发出营业执照给他们。加影市议会代主席占利巴斯里星期三受《南洋商报》询问时指出,市议会将天天采取行动对付违例摆卖的小贩。

违例者不获发执照
他说,市议会将小贩迁往新的地点营业后,将进行重整工作,重整后将发出营业执照给他们,固执和违例行事的小贩将不会获得市议会发予营业执照。他说,搬迁计划事先已获得双溪龙镇小贩公会的同意,该公会也和市议会讨论搬迁事宜。询及双溪龙镇小贩公会在今年2月22日已被社团注册局暂时解散,占利巴斯里表示不知情,因为没人向他透露此事。

占利巴斯里说,之前的一项会议也决定调整猪肉档的摆卖地点,即离开化粪池约50公尺。他说,之前在商业区摆卖的巴刹因造成交通阻塞而引起民众及商家的投诉,有的商家生意欠佳,及面对昂贵的租金后,被逼关门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