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27, 2006

阻止居民進入封路地點 鎮暴隊交警駐守現場

(加影27日訊)蕉賴皇冠城“爭取開路”和平請願運動邁入第9週,加影警局派出大批鎮暴隊及交警駐守現場,阻止及驅趕居民進入主要通道封路地點。

惟部份居民仍堅決參與糾察,並臨時轉移陣地至發展商銷售處。由皇冠城“開路”行動委員會號召的和平請願運動,原定今早10時在皇冠城通往加影─蕉賴大道通道封路路段處展開,並有逾百名居民出席響應。

加影警方在早上9時30分左右,即派出交警駐守現場,阻止所有車輛駛入封路路段,也派出大批警員和大卡車監視現場情況,以致所有欲參與和平請願運動的居民紛紛繞道而行。

居民在早上10時許陸續抵達,眼見前方路段被交警攔截,即把車泊在另一方,準備步行至封路路段卻遭交警驅趕,部份居民唯有離開。

期間,居民只是靜靜呆在一旁靜觀其變,或遵從交警指示駛開汽車,因此雙方並沒發生任何衝突,而加影警區公共秩序與交通組主任再努汀副警監也到場瞭解情況和指揮。

警方隨后派出逾15名鎮暴隊員前來“助陣”,“開路”行動委員會主席陳文華在居民逗留逾10分鐘后,即以廣播器進促請居民離開,拉大隊前往發展商銷售處,進行匯報會。

發展商無權開路
在會上,陳文華大略向居民匯報發展商已回函給委員會,證實該通道是由擁有特許權的私營化公司封閉,而該通道是發展商按照發展大藍圖所建,圖測更獲得地方政府及大道局批准。

他說,發展商闡明該路建竣后尚未開放即被特許權公司封住,而被封路口設立在特許權公司土地範圍,發展商無權開路。

他強調,居民只想知道誰才是該通道的真正管轄單位,而該通道位于皇冠城通往大道的交界,並非大道公司的土地範圍,對方有何權力封路,且是哪個單位批准建路墩。

“我們一再向各相關單位追究,也未能獲正面回覆。”

在會上,他也吁請居民踴躍參與即將在9月9日,由行動委員會召開在喜來登舉辦的團結宴,屆時將宴開50桌,民主行動黨全國秘書林冠英及蕉賴國會議員陳國偉也會到場支持。

居民明日前往國會 見林吉祥訪三美
蕉賴皇冠城居民將于週二(29日)前往國會,會見國會反對黨領袖林吉祥,並登門造訪工程部長拿督斯里三美維魯。

居民是針對當地通往加影─蕉賴大道主要通道被封的事件,會見林吉祥。

同時,“開路”行動委員會聲言若此行仍未能取得任何結果,或獲得政府合理交待,他們將展開另一輪的“開路”行動。

反對皇冠城收費站委員會主席歐陽捍華指出,盡管他們在過去展開多次和平請願運動,也未能取得任何成果,因此決定把此事帶上國會,由國會反對黨領袖林吉祥代表居民“申冤”。

他說,他們將于週二上午11時會見林吉祥,有意參與者可于當天早上9時在皇冠城發展商銷售處集合,希望居民可踴躍出席響應。

自行拆除石墩“開路”行動委員會顧問劉天球則指出,當天除了會見林吉祥外,他們也希望能與三美維魯會面,要求當局向居民作出交待清楚。

他建議,若當天依然無法取得成果,他們將進一步展開“開路”行動,自聘鏟泥機拆除封閉通道處的石墩,且還要邀請三美維魯和蕉賴國會議員陳國偉到場見證。

他表示,這只是項建議,一切胥視週二各造與居民會面結果如何,才能作出進一步決定。

開路須賠4億 劉天球:無人願承擔
皇冠城“開路”行動委員會顧問劉天球證實,政府批准發展商開放通往加影─蕉賴大道通道,就得賠償大道公司4億4200令吉,而這筆“無頭公數”卻無人願意承擔,導致相關問題懸而未決。

他說,他曾在某位朋友的婚宴上,向同是座上嘉賓的工程部長拿督斯里三美維魯查問皇冠城主要通道被封事件,並表明居民每週都展開和平請願,爭取多時也沒有結果,對方也承認略有所聞。

他表示,對方僅回應政府正努力設法解決,也承認該通道是由克連沙嘉大道公司所封,且該公司只向工程局申請,並沒通過大馬大道局批准。他說,部長卻不願針對到底誰賦權大道公司封路作出正面回答。

“他還解釋,早在發展商建路前,就闡明發展商若要開放此路,就必須賠錢給大道公司,可是據我們所知,此路早在大道未建前已有,他卻推說發展商一再拖延建路計劃。”

他繼稱,根據部長解釋,一旦開路就得賠償大道公司4億4200萬令吉,而這數額是大道公司依據開路后,該公司未來27年可能面對的損失來計算。

工程部或插手處理
他今日出席皇冠城居民請願運動上,如是指出。加影蕉賴大道特許經營公司克連沙嘉私人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營運與行政)錢聯通日前解釋,凡任何道路的啟用影響大道車流量及大道公司盈利,相關單位都必須作出賠償。

劉天球指出,這可證明大道公司已間接承認是他們封路。他也取得三美維魯證實此事,部長也說該部將會插手處理,惟因賠償數額太高,可能需要再召見發展商和大道公司開會討論。

他強調,各造一再以種種理由推卸責任,居民必須團結一致向政府施壓,才能引起政府關注,早日解決問題。